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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份票据市场走势研判

诚拙点评】信贷资产证券化,有望成为商业银行投行业务新蓝海:善于经营风险,经营机制灵活的银行,有望从中受益。放贷—证券化—再放贷的循环一旦常态化,部分中小银行的盈利能力有望因此而加速提升。五大行不在名单之列,是否从侧面反映了五大行对该项业务不够重视(自身存贷比宽松也许是一个合理的解释)。


       记者从几家银行获悉,近期中国银监会批复了该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申请。该份名为《中国银监会关于中信银行等27家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的批复》显示,一共27家银行获得了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分别是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北京银行、河北银行、晋商银行、锦州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台州银行、徽商银行、南昌银行、汉口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重庆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宁波银行、青岛银行。

       一位获批银行的相关人士表示,资产证券化批量核准确实标志着信贷资产证券备案制的实质性启动,获得该资格的银行后续发行新项目时只需要向银监会报送备案就可以,不再走原有审批流程。发行规模没有特别限制,各行不再受限于原先试点额度制,以发起银行自身实际需求确定规模。

       银监会于2014年11月20日下发《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快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工作,根据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第四次会议和银监会2014年第8次主席会议的决定,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由审批制改为业务备案制。

       该通知表示,本着简政放权原则,银监会不再针对证券化产品发行进行逐笔 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申请取得业务资格后开展业务,在发行证券化产品前应进行备案登记。

       该通知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应向银监会提出申请相关业务资格。而已发行过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豁免资格审批,但需履行相应手续。

       在涉及产品备案登记的问题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证券化产品前需进行备案登记。该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可开展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工作。已备案产品需在三个月内完成发行,三个月内未完成发行的须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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